夫妻共同的债务,通常都得一起承担。一般来讲,在婚姻存续的这段时间里,要是以夫妻共同的名义欠下的债务,还有那些为了家庭一起生活、一起经营而背负的债务,统统都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当到了离婚的时候,对于这些共同的债务,首先得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来清偿。要是共同的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都归各自所有了,那就得由夫妻双方一起商量着清偿;要是商量不拢,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比如说,夫妻因为要购买房产,向银行去贷款,这个贷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它就属于共同的债务,离婚的时候就得一起承担。不过,如果其中一方能够证明这个债务压根就没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就可以认定为是个人的债务,由借债的那一方自己去承担。这就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些规定,大家可得清楚明白,可别到时候因为债务的事儿闹得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