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起住的时候买了房子,可没去办理结婚证。等分手之后,处理方式是这样的:要是房子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通常就会被看成是按份共有,那双方可以商量着确定各自占多少份额,如果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是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非说这房子是共有的,那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出了钱之类的情况,然后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形来判断到底是不是共有,以及各自的份额是多少。要是双方对房子归谁以及其他相关的事儿都没法商量出个结果,法院就会依照出资的情况,还有双方对房子贡献的大小等等这些因素来做出判定。并且,还得把房子增值的部分之类的情况也考虑进去。
总之,得根据具体的情形全面地去判断,这样才能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