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那一天起,得在九十天内把处理决定给做出来。要是遇到案情特别复杂,没办法在规定的期限里把处理决定做好的情况,只要经过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那就可以往后延长三十天。不过,这里有个特别的情况,要是法律另有规定的话,那就得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就好比说,要是案件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者技术评估这些工作,那所花费的时间可就不算在前面说的那九十天规定期限里。而且,行政机关得把这些需要的时间清清楚楚地书面告知当事人。所以,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结案成功的时间大概就是九十天,要是遇到特殊情况能延长三十天,但是到底具体要延长多久,那可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