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不还不一定就构成侵占罪。这挪用资金罪,主要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那些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给弄到自己名下用,或者借给别人用。得数额比较大,而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的,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大还拿去搞营利活动,或者搞非法活动,这才是挪用资金罪。
再看看侵占罪,就是把别人让咱帮忙保管的财物偷偷占为己有,数额还得比较大,人家找咱要还不还的;或者把别人忘在那的东西,或者埋在地下的东西,也偷偷占为己有,数额大了还不交给人家。
要是挪用资金之后,这人有非法占有那东西的想法,还不还给人家,那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不过到底是不是构成侵占罪,得看具体案子里的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到底是咋说的,可不能随便就把挪用资金的行为直接当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