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期间,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往后算六个月。在合同里约定的保证期间以及前面说的那六个月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去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经提起了诉讼或者申请了仲裁,那这个保证期间就按照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来。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就有权利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同样,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面说的六个月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也就不用承担。
总之,不同类型的保证在未约定保证期间时,都有各自的规定和时效,债权人要注意及时采取行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