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这样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是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为己用,或者借给别人用。这里有几种情况,要是数额比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的;或者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比较大,拿去做营利活动了;又或者拿去做非法活动了,这种情况下,就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数额特别大的,就得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数额大到特别夸张的程度,那就要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通常来讲,挪用公款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就应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要是数额达到三百万元以上,那就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要是数额达到三千万元以上,就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而有所不一样。
总之,法律对于这类挪用资金的行为规定得很清楚,大家可不能触犯法律的红线,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