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rn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n
其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n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rn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rn
(三)需公证的文书;rn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rn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