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认定,主要得从这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那就是行为人得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就好比给那些违法得来的钱提供个资金账户,帮忙把财产转化成现金或者金融票据之类的,这些行为都算在内。
其次,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得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些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所得及其收益。
再者,从主观方面来说,必须得是出于故意才行,也就是明明知道是上述那些犯罪行为所得的钱以及它们产生的收益,还依然去掩饰、隐瞒。要是不具备这些行为特征,也没有这种主观故意的话,那就不能认定为洗钱罪,可能压根就不构成犯罪行为。不过,到底是不是洗钱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得根据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