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之后过了好几年还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的情形。要是有借条这类书面的东西,并且还在诉讼时效内(通常是三年,要是借款分好几次给的,就从最后一次还款期限到的那天开始算诉讼时效),那就能去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债权。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要是说时效过了不让还钱,法院有可能不支持原告的请求,不过要是对方自己愿意还的话那就另说了。
要是没有书面凭证,那就得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过钱这个事儿,像证人说的话、转账的记录之类的。要是能证明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而且也没超过诉讼时效,同样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把钱要回来。
总之,得把各种情况综合起来判断。要是自己弄不太明白,就去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这样能得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