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人职务侵占罪这个事儿里头,出纳到底有没有责任,那得看具体的情况。要是出纳明明知道法人在干侵占的事儿,还跑去帮忙,就像帮忙把资金给转移走之类的,那这出纳就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得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要是出纳压根儿就不知道法人在搞侵占那一套,只是在老老实实地履行正常的出纳职责,比如说记账、收钱付款项啥的,并且也没参与到侵占的策划和实施过程中去,一般来说,出纳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出纳对于法人的侵占行为,到底有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还有在客观行为上有没有参与进去。
总而言之,得把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都综合起来好好地判断一下,才能确定出纳到底有没有责任。就好像医生看病得把各种症状和检查结果都综合起来看一样,不能只看某一个方面就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