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进行修河道这样的工程而占用农民耕地时,通常是要给予一次性补偿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是国家因为公共利益的需求,要用农民的耕地来修建河道之类的工程,那就必须得依法给被占用耕地的农民给予补偿。
这补偿的内容,一般涵盖了土地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另外还有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等等。这里要注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加起来,可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之前那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那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的。具体到每一处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得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来确定,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反正就是要让农民在自己的耕地被占用之后,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不会因为这个而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