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有效遗嘱有以下几种:
1.公证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内容真实表达其意愿。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需注意,不同遗嘱形式有其特定要求,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