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产拆迁中的继承权益及财产分配问题时,应始终遵循如下基本原则:首先,若被拆迁房屋确系被继承人合法所有之私人财物,且在其生前未留有遗嘱对此进行安排,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定继承处理;其次,在法定继承流程中,首位顺位继承人包含了已婚者的另一半、亲生子女以及父母等成员;再次,以上各顺位继承人将以平等的比例共享遗产;然而,对于那些在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并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关照;最后,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历程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可考虑给予更多份额。反之,若有抚养能力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便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