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并非单纯依据微信转账涉及到赌博的金额大小就能准确判定其是否构成赌博之责。确实,对于该类犯罪行为的评判却是更加注重于行为本质以及情节上的特征。通常情况下,所有以营利为根本目的,集结众多人员进行赌博或将赌博视为全职工作的,均应被认定为赌博罪。举例而言,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如举办了超过三人参加的赌博活动,且从中累积抽取的佣金高达五千元以上;组织了超过三人参与的赌博,赌注涉款达到了五万元以上;或在知晓他人正犯有关赌博犯罪的情况时,依然为之提供直接的资金援助、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以及相关费用的结算服务等等,这无疑都有可能会被认为是触及到了赌博罪的法律界限。因此总的来说,使用微信转账进行赌博无论金额大小,本质上都属于一种违法犯罪行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易尝试,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