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拘留主要涵盖两种类型——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相较之下,行政拘留的时限较为明确,通常不超过15个自然日,若存在合并处罚的情形,最长也不得超过20个自然日。
然而,刑事拘留的期限则相对复杂。当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该审批周期还可予以相应延长,最多为1至4个自然日不等。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要嫌疑人来说,他们所受到的拘留保护期以及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将进一步延长至30天。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应自收到公安机关相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文书之日起,在7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犯罪拘留的期限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