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主要是指各类外力导致的原始性损伤或由于原始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尚未对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而这些损伤会在身体组织器官和其功能方面留下轻微损害,或是可能影响到受害者的外貌形象。例如说,面部存在单个创口或瘢痕长度超过4.5厘米以上;
同时,多个创口或疤痕长度的累积如果能达到6.0厘米以上的长度,也可以被视为轻伤二级。
此外,诸如眶壁骨折(不包括单纯的眶内壁骨折)、眼球穿透伤或破裂伤等眼部损伤,以及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以及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等鼻部损伤,都有可能构成轻伤二级。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被判定为轻伤二级,必须由具备司法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士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判断,绝非仅仅凭借某个症状就可以轻易做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