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架构,理论上来讲,在特定情况下那些发生在经济纠纷中的口头协议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这种口头协议其实与传统意义上的书面合同本质上并无二致,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该协议的确切存在及其具体条款,那么这样的口头协议便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口头协议往往难以提供确凿的证据支持,因此在举证方面会遇到较大的困难。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我们在此建议各类商业主体在进行经济交往时,尽可能地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如果实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可能性,也应该注重收集和保留与口头协议有关的各种证据,例如更为可靠的通话录音、详细的聊天记录以及来自第三方的证人证言等等。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长期租赁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等,其签订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简单来说,尽管经济纠纷中的口头协议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是它们所蕴含的潜在风险亦不容忽视,需要我们谨慎对待并尽早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