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合同法律关系的纠纷中,当其中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所采取的赔偿方法通常依据于双方在合同中所预先设定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有关违约赔偿责任的相关条款,那么我们便应严格按照这些约定的内容来处理此类问题。反之,如果合同中并无任何关于违约赔偿的明文规定,那么被损害的一方就有权向违规方索求因对方违约而导致自身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这其中既包含了直接损失,又涵盖了可得利益损失。所谓直接损失,主要是指由于违约行为而导致现有财产价值的降低,例如为了执行合同而付出的各种成本费用等。
至于可得利益损失,则是指在合同得以正常履行之后原本可以获取的额外收益,例如原本预计能够实现的利润空间等等。在提出赔偿请求的过程中,受损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其所遭受的损失确实存在以及该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的确切因果关系。
此外,法律对赔偿范围亦有所限制,通常仅限于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理应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