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安局和检察院的口供出现不一致时,需结合具体情形妥善处理。检察院会细致地对证据展开审查。倘若是证人记忆出现偏差,或是受到了外界不当干扰等因素致使口供有差异,检察院会即刻重新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像重新询问证人这类举措会被及时施行。在刑事诉讼的范畴里,口供仅仅是众多证据中的一种。倘若其他诸如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能够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且都指向同一事实,即便口供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依然可以依据这些其他证据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另外,如果检察院察觉到公安机关在获取口供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刑讯逼供等,那么该口供将会被依法排除。而检察院会依据合法获取的证据材料,谨慎地决定是否起诉以及以何种罪名进行起诉等事宜。总之,司法机关始终会严格遵循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以确保处理这种情况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