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是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在客观方面,主要有这几种情形。其一,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就像那种多次无缘无故就去殴打他人,甚至把人打成了轻伤这样严重的后果,那这就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要是情节恶劣的话,比如长期地、多次地进行这样的行为,严重干扰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那这也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畴。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要是情节严重的,比如强拿硬要的财物价值比较大等情况,这也满足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条件。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同样是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
而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通常是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动机。不过,具体到每一个案件的认定,不能仅仅看这些表现,还得结合案件的整体情况,综合各种证据等因素,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