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当多人共同实施这种行为时,就可能被认定为团伙犯罪。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多个行为人怀着共同的故意,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的举动,并且这些行为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那就可以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即团伙犯罪的形式。
认定团伙寻衅滋事需要着重考虑两个方面。在主观方面,这些行为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的故意,他们清楚彼此的行为目的,并且有意相互配合,以达到共同的违法犯罪效果。在客观方面,他们需要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像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这种殴打行为不是偶然的、孤立的,而是多人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还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并且这些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认定为团伙寻衅滋事。总之,团伙寻衅滋事是一种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