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在行为方面,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是重要认定点,像那种多次殴打他人,每一次的殴打都带有明显的恶意,或者殴打他人的手段极为残忍,给被殴打者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精神创伤,这样的行为就符合该罪的行为特征。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也在认定范围内,比如长期且多次地追逐拦截他人,让他人时刻处于被威胁的状态,严重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这就满足了此罪的行为条件。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同样不可忽视,例如强拿硬要的财物价值较大,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或者随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十分恶劣,影响广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也是关键一点,就像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导致正常的运营秩序或通行秩序受到严重阻碍,给众多人带来了不便和困扰。在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故意。如果是因为有明确的正当民事纠纷等原因而产生的行为,通常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这是区分此罪与其他类似行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