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明确已经构成了轻伤,然而却选择放弃进行伤情鉴定,在民事赔偿这个领域依然是有权利去主张的。
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人首先能够要求赔偿医疗费,这里面涵盖了从受伤开始到治疗结束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合理费用,像挂号时需要支付的挂号费,进行各项检查所花费的检查费,购买药品的药费,以及实施手术所产生的手术费等等。其次是误工费,要依据受害人实际因为受伤而减少的收入来进行计算,确保赔偿能够弥补其因受伤无法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再者是护理费,如果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需要他人进行护理,那护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还有交通费,这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方面的费用,比如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的费用。同时,住院伙食补助费也可以主张,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予以确定。营养费则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虽然没有进行伤情鉴定,但是一定要注意妥善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赔偿主张,让自己在民事赔偿中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