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工作时,针对那些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行犯或者有重大嫌疑的分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它会暂时剥夺这些人的人身自由。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的人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需要对其进行逮捕,那么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的申请。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要是遇到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能进一步延长到三十天。而人民检察院则会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那一天起,在七天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合法,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