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的期限确实比较复杂。通常来讲,一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遇到案情特别复杂,到了期限还没法终结的情况,那就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从而延长一个月。像那些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还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很广、取证特别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这样就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按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后,依然不能侦查终结的话,同样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总而言之,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的时间,得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过一般都不会超过前面所说的这些规定的最长期限,这样能确保侦查工作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既保障案件的侦查质量,又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