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的流程中,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那就是刑事拘留的37天。当处于这37天内时,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捕,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这是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因为37天是公安机关拥有的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一旦期限届满,而检察院又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必须立刻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要把执行释放的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直接结束了。如果后续还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并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被长时间关押;另一方面,也是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的法定程序来处理案件,确保整个司法过程的公正、合法。通过这样一系列的措施,既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能体现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