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案件流转到检察院后,此时有个重要的步骤,那就是向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因为检察院主要承担着案件审查起诉的工作,承办检察官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这一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
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一些特定条件,检察院就有可能批准取保候审申请。比如,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这类相对较轻的刑罚,或者是单独适用附加刑;又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还有那些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怀孕期、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有社会危险性;另外,当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却还没有办理完结,这种情况下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在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必须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且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有的话),这些证据材料要能够有力地支持申请的理由,以增加申请被批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