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行为的判定并不能仅仅依据金额这一个因素。按照我国的法律条文,当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处于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这个范围,或者是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又或者是五十万元以上时,就应当将其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这通常是在对诈骗犯罪进行追诉时所参照的数额标准。
然而,即便诈骗金额没有达到上述所说的标准,但若出现了发送诈骗信息达到五千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达到五百人次以上等这些情形,依然可以认定为诈骗罪。并且,诈骗行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客观上也实施了相应的欺骗手段,从而让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知,并且被害人是基于这种错误的认知而做出了处分财产的行为。比如,骗子通过编造虚假的故事或者虚假的身份,让被害人相信其所说的话,进而将自己的财产交给骗子,这种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