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司法实际操作里,关于借贷方面产生纠纷的律师费,通常都是由请律师的那一方自己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去找律师谁就出这个费用。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律师费可以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就像如果借贷的双方在借款合同里明确地约定了,一旦出现纠纷,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胜诉方在实现债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律师费等费用,并且这个约定还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胜诉方主张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法院是有可能会支持的。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让败诉方去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的。这主要是因为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可能会对败诉方不公平。所以,在借贷的时候,如果想要在发生纠纷时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就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好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