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为保证人保证,这意味着要有符合特定条件的保证人来出具保证书。这些保证人不能与本案存在任何牵连,得有足够的能力去履行保证义务,同时要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还得拥有固定的住处以及稳定的收入等。其二是保证金保证,也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当作担保。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公检法机关会全面地考量诸多因素,像案件的性质到底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具有的社会危险性大小等。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综合权衡,来决定到底是否适合采用取保候审这种措施,以及究竟该适用哪种保证方式。如果案件性质较为轻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较低,那么就可能会考虑适用取保候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并促进案件的顺利办理。而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严重,就可能不会轻易决定采用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