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要是为了赚钱而聚集众人一起赌博,或者把赌博当作自己的职业,不管赌资有多少,那都已经构成赌博罪。
要是仅仅是单纯的赌博行为,当赌资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时候,这就属于刑法里面所规定的“聚众赌博”那种情况,也就构成赌博罪。这个标准,很清楚地对赌博行为在涉及钱财方面给出了一个量化的界定,这样就能把一般的娱乐活动和违法犯罪行为给区分开来。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判定过程中,可不是只看赌资数额这一个方面,而是会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的,比如说赌博行为的性质,像有没有组织性之类的,还有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等等。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只根据赌资的数额来判定,得全面地去衡量和判断,这样才能做出最公正、最合理的司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