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展开审查起诉工作的期限是一个月。要是遇到重大且复杂的案件,那审查起诉的期限还能延长十五天。倘若案件出现了改变管辖等状况,审查起诉的期限就得重新开始计算。
检察院完成审查起诉后,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是简易程序的案件,那必须在受理后的二十天之内审结完毕;要是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了三年,审理期限就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而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实际上,具体的审判时长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所掌握的证据等各种因素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