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刑法体系里,并没有“刻意破坏他人财物罪”这一单独的罪名。实际上,与之紧密相关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简单来讲,就是故意地去毁灭或者损坏公私的财物。这里强调的是“故意”行为,并非无意之举。并且,只有当这种毁坏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才会构成犯罪。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涉及到故意毁坏财物罪,首先必须要对财物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因为“数额较大”这个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各地的司法机关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制定不同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满足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而如果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罚则会更为严厉,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如果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的,就可能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接受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