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代位求偿”,即是在下述情况下,保险人由于第三方对于保险标的物的损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从其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时起,在赔偿额限度内,代替被保险人行使对于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权利。若欲启动代位求偿程序,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被保险人必须对第三方拥有赔偿请求权;其次,保险标的物的损失原因须属于保险责任范畴之内;最后,保险人已经实际支付了相应的保险赔偿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被保险人需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该事故,并提出代位求偿申请;其次,被保险人需与保险公司紧密合作,提交相关事故证明材料以及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文件;再次,经过保险公司层层审批,若审核通过,则可先向被保险人做出支付;最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第三方进行索赔。请特别注意,在此过程中,被保险人需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保证所有的信息精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