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程序彻底结束以后,对于债权人起诉是否具有实效性需要进行仔细分析。从整体上看,破产后尚未获得偿还的债务通常无法再度通过破产程序获得补偿。但是,假如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情境,例如破产企业被发现还拥有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未曾估值的其他财产、或者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不当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等,那么债权人有权依法提出诉讼请求。然而,若破产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规,破产财产已经依照法定顺序和比例进行了合理分配,并且没有出现上述特殊情况,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再次提起诉讼可能会面临较大困难,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以确定起诉的可行性与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