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从这个案件被送到检察院开始审查的那一天起,就有权翻阅、抄写、复印这个案件的所有资料了。当然,在调查的那个环节,律师虽然还不能直接看到这些资料,但是他们是可以向负责办案的公安局人员询问关于这个犯罪嫌疑人的罪名还有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等等问题的,并且他们也能给出自己的看法。而在处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律师一旦接到了当事人的委托,基本上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同意,向法院申请查看、打印和复印那些跟案件有关的证据,还有法庭审理的记录什么的。因为案件的种类不一样,而且每个案件所处的阶段也不同,所以律师能够看到的资料和他们的权限也是各有差异的,这些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好的,就是为了确保我们大家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