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误导性事实的行为,视其定性、目的及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程度不同,可能涉及到多种类型的犯罪。举例来说,若有人蓄意编造虚假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无端指控,企图以法律手段将他人置于刑事调查之下,那么这种行为便很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诬告陷害罪。而当这类行为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移动设备等途径来散布不实言论、恶意抹黑他人时,如果达到足够严重的程度,则会被认定为诽谤罪。同时,在刑事审判程序中,核对案件事实经过的证人、负责鉴定人员、记录员以及翻译专家们,如果故意作虚伪陈述,隐匿关键证据或制造假象,用意在于加害被告或掩盖有罪证据,那么他们将可能犯下伪证罪。此外,在涉及特定民事领域内的活动中,如果有人恶意捏造不实情况,导致受害方受到实质性的权益侵害,那么他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