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罪案件处理过程中,若面临证据不足的棘手问题,司法机关有多种应对策略。首当其冲的便是将案卷资料退回到负责调查取证的公安机关处,重新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取证工作,以期达到能够支撑起起诉所需的充足有力的证据标准。这项补救措施通常以两次为准则。再者,万一在补充侦查之后,相关证据依旧不足以支持起诉成立,那么司法机关就需要慎重考虑并作出不起诉的最终决定。这个不起诉的行为被称作“因证据不足而不起诉”。最后,倘若在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之后便清楚地看到证据严重匮乏无从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那么司法机关亦可直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从而终止刑事诉讼程序。总而言之,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循证据是否充分这一原则来决定案件的发展方向,以此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与准确性得到切实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