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胜诉之后,如果遇到对方没有钱偿还的情况,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通常会呈现出以下几种情形。倘若在委托代理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那么就按照所约定的来执行。通常的情况是,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去承担。不过,要是合同中清楚地约定了由败诉方来承担律师费,并且这样的约定并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可以向败诉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要是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比如说侵权纠纷这类情况,法院可能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作出判决,让败诉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律师费。总之,确定律师费的承担方式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结合具体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地确定到底由谁来承担律师费,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在一些较为复杂的商业债务纠纷中,合同条款的细致程度以及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复杂程度等,都会对律师费的承担方式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