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一般刑事案件中,从立案开始到侦查终结这一过程,侦查羁押期限通常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要是遇到案情较为复杂,期限到了却无法终结的情况,那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就能够延长一个月。对于那些交通极为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还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范围很广、取证特别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这样就能再延长两个月。倘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按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后,依然不能完成侦查终结的话,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继续延长两个月。所以说,派出所的结案时间得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最长可能会达到七个月多。而一旦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也都有着相应的期限规定,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