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四年半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满足特定条件能够减刑。正常来说,减刑的幅度不会超出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一方面,若罪犯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有确切的悔改表现,或者存在立功表现,就具备减刑资格。另一方面,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像判刑四年半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至少为二年三个月。不过,具体减刑的数量要综合考量罪犯的改造表现等诸多因素,由执行机关给出减刑建议书,再上报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服刑人员,应积极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努力做出立功表现以争取减刑。执行机关要公正、客观地评估服刑人员表现并撰写减刑建议书,法院在审核裁定过程中也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