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是对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一种激励措施。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的人员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减刑。
1. 正常情况下,每次减刑幅度不超九个月。若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一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不超一年六个月。
2. 不过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一半,也就是至少服刑一年三个月。
3. 减刑流程是服刑人员先提出申请,监狱相关部门审核,再经人民法院裁定才生效,且具体减刑数额要综合服刑表现等确定。
建议服刑人员积极遵守监狱规定,努力改造,争取立功或有悔改表现,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减刑,监狱部门在审核时也应严格依据规定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减刑制度的公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