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买的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需具体分析。
1. 一般情形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若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在无另行约定时归双方共有。
2. 特殊情形方面,若双方明确约定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或者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该房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也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判断婚内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时,应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约定等具体情况。夫妻可通过签订财产协议等方式,明确房屋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