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造成的误工时间赔偿,需根据受害人实际耽误工作的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1. 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一般以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作为依据。
- 若受害人未残疾,误工时间从受伤之日起算,至定残前一天止。
- 若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残疾且一直耽误工作,误工时间可算至定残后一天。
2.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通常为受害人因耽误工作而减少的固定收入,例如工资、奖金、津贴等。
- 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若无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则参照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赔偿注意事项:赔偿必须有合法、合理的依据,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