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欠工程款责任承担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也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若为一方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离婚后另一方无需担责。
1.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购置家庭房产、经营夫妻共同生意等产生的欠工程款,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范畴,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偿还义务。
2. 若要证明是一方个人债务,需有充分证据。比如欠款是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于个人不合理消费等,且未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那么另一方无需担责。
建议在涉及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准确认定债务性质,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