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领取结婚证要求“离婚”的情形下,彩礼酌情返还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平原则。
1. 法律支持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保障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
2. 返还数额考量因素多。需综合判断,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大小及过错情况等。共同生活短、彩礼数额大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应适当多退;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彩礼部分消耗,可酌情少返。
3. 用于共同生活可不全额返还。若彩礼用于购置共同生活用品等共同生活支出,就不应要求全额返还。
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双方应理性协商,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公平合理确定返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