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当天购置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拥有。领证标志着婚姻关系的起始,在这一天买的房产,一般就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特意用书面形式约定这房产是个人财产。不过,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购房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出的资,并且明确约定这房产只归一方所有,那这房产可能就不会被当成共同财产。
总之,要是领证和买房在同一天,通常会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到底是不是,还得看实际的证据来判定。就好比一对夫妻,领证当天买了套房,没做特别约定,那这房大概率就是共同财产;但要是有证据表明买房的钱是男方婚前的存款,且明确说只归男方,那这房就可能不算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