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这一步骤很重要,它标志着协议开始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这是保障协议履行的重要途径,法院会根据法律和协议内容进行裁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且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可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这是对协议效力的一种特殊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