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外债并非一定由夫妻共同承担,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若外债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例如:
(1)一起买家庭住房;
(2)用于共同经营生意;
(3)夫妻双方都同意借这笔钱。
此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两人需一起承担。例如买家庭住房借的外债,就是夫妻共同的。
2、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
若外债是一方自己的个人债务,例如:
(1)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而产生的债务;
(2)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擅自去借的钱,且这笔钱也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此种情况下,应由负债的那一方自己承担,另一方不用一起还。
在判断到底是哪种情况时,需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这外债的性质以及该由谁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