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丧葬费,以杭州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 6 个月即可大致得出。例如,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那么丧葬费约为 5000×6 = 30000 元。
2、死亡赔偿金方面,要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若为城镇居民,按 20 年计算;60 周岁以上,每增加 1 岁减少 1 年;75 周岁以上按 5 年计算。比如,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0000 元/年,死者 65 周岁,那么死亡赔偿金为 40000×(20 (65 60)) = 600000 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需根据具体情况计算,要考虑被扶养人的人数、被扶养人的年龄等因素。比如,有一个被扶养人,其需要扶养 10 年,每年扶养费用为 20000 元,那么被扶养人生活费为 20000×10 = 200000 元。
4、总赔偿额通常在 100 万到 200 万左右,但具体数额会因事故责任划分、死者个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例如,若事故责任主要在己方,赔偿比例可能会降低,从而导致总赔偿额减少。
5、若涉及保险赔偿,交强险会先行赔付,商业险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交强险一般有固定的赔偿额度,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 元等。商业险则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范围和比例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